一、商务要求
1、投标原则:最低价中标。
2、预算: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超出预算金额的投标将被拒绝;实行价低者中标原则。
3、投标方服务方式:服务期内实行24小时三班轮岗制,每班1人,采取费用全包干方式。
4、服务期:1年(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
5、验收:按谈判文件规定及成交人谈判响应文件承诺的服务要求;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6、付款方式:采购人以转账方式向中标单位支付安保服务管理费用。
7、合同价:包括岗位人员工资待遇、发票税金、完成本项目的人力成本、利润等费用在内的全部费用,其余费用不予支付。
8、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4日下午17:00时止。
9、递交投标资料和开标地点:珠海市卫生监督所办公室,招标单位联系人:陈小姐。招标单位联系电话:0756-2269846。
二、项目要求
(一)岗位
保安员:3名
(二)安保服务要求
1、服从采购方的行政管理,全面履行安保服务项目的要求。
2、在投标方的组织下实施安保服务。
3、制定安保服务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并经采购方审核后执行。
4、保安服务人员年龄须小于50周岁。
5、负责整栋办公大楼的安全巡逻工作,做好“四防”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及保洁。
6. 负责每天对办公大楼四周、院子进行清扫工作。
7、负责单位的报纸、信件、快递收发,并派送到各科室及人员。
8、服从单位临时物品搬运的安排。
9、以上服务要求,投标方必须满足,否则采购方有权终止合作,投标方给予采购方经济赔偿。
10、不尽事宜双方可以友好协商。
(三)安保人员工作职责:由采购方制定(略)。
三、投标方资格要求
1、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企/事业单位后勤管理外包服务或企/事业单位后勤管理服务或企/事业管理服务。须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供应商须有最近三年以上卫生系统后勤服务经营管理项目。
3、法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须在与用户签定服务合同前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文件给用户确认,否则用户方有权拒绝与其签订合同,所产生的任何责任及损失将由供应商负责;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合同条款资料表:
序号 |
内容 |
1 |
服务项目名称:珠海市卫生监督所2018年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现场名称:由采购人确定 服务项目内容:由采购人确定 |
2 |
付款方式:以转账方式支付。 |
3 |
服务期:1年(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 |
4 |
验收:按谈判文件规定及成交人谈判响应文件承诺的服务要求;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
5 |
合同价:包括完成本项目的人力成本、岗位人员工资待遇、发票税金、利润等费用在内的全部费用,其余费用不予支付。 |
6 |
应提供的伴随服务(包含在合同价中):见谈判文件相关规定 |
7 |
违约责任:由甲乙双方协商。 |
8 |
合同签订时间:由中标方与采购方签订,签订时间为《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