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务要求
1、投标原则:最低价中标。
2、预算: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超出预算金额的投标将被拒绝;实行价低者中标原则。
3、投标方服务方式:服务期内派驻维护人员到所在地点提供软件运维服务和基本硬件维护服务工作。派驻维护人员作息时间工作,一般情况为:周一至周五早上8:30点至12:00分,下午14:30点至17:30,如有调整,按单位规定时间为准。
4、服务期:1年(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
5、验收:按谈判文件规定及成交人谈判响应文件承诺的服务要求。
6、付款方式:采购人以转账方式向中标单位支付维护服务费用。
7、合同价:包括完成本项目的人力成本、岗位人员工资待遇、发票税金、利润等费用。
8、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8日下午17:00时止。
9、递交投标资料和开标地点:珠海市卫生监督所302室,招标单位联系人:朱武杰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0756-2269502。
二、项目要求
(一)维护服务要求
1.负责珠海市卫生监督所所有系统软件运行维护及硬件维修服务,保障业务系统的正常运行;
2.工作时间以外时段,出现系统故障或异常等突发事件,必须及时处理,不得推诿。
3.在本次合同期内,需根据招标人要求不定期组织工作汇报及相关工作调整。
4. 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的监控与维护;
5. 卫生行政审批系统(包括南屏,湾仔,前山,横琴开发区,万山区,高栏港经济区,高新区等工作点)的运行监控及与行政审批系统维护方及时沟通,并迅速排除故障
6.协助甲方单位网页、手机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内容的日常管理和内容增添(发布)
7.局域网络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8.数据备份与恢复(重新安装前将指定的数据拷贝至指定的空间备份,完成安装后将数据拷贝回原机器回复)
9、签订合同前,中标方必须提供符合要求的工程师到珠海市卫生监督所进行面试,面试合格方可开展工作。
10、服务期内,如派驻人员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后,乙方应在一个月内做好人员更换工作,并做好更换人员间的工作交接,不能因人员更换影响甲方工作。
11、以上服务要求,投标方必须满足,否则采购方有权终止合作,投标方给予采购方经济赔偿。
12、不尽事宜双方可以友好协商。
三、投标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1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须在与用户签定服务合同前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文件给用户确认,否则用户方有权拒绝与其签订合同,所产生的任何责任及损失将由供应商负责;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合同条款资料表:
序号 |
内容 |
1 |
服务项目名称:珠海市卫生监督所2018年网络系统维护及办公硬件维护服务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现场名称:由采购人确定 服务项目内容:由采购人确定 |
2 |
付款方式:以转账方式支付。 |
3 |
服务期:1年(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 |
4 |
验收:按谈判文件规定及成交人谈判响应文件承诺的服务要求。 |
5 |
合同价:包括完成本项目的人力成本、岗位人员工资待遇、发票税金、利润等费用。 |
6 |
应提供的伴随服务(包含在合同价中):见谈判文件相关规定 |
7 |
违约责任:由甲乙双方协商。 |
8 |
合同签订时间:由中标方与采购方签订,签订时间为《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 |